忻州一地:严禁在淤地坝淹没区活动!

   日期:2025-08-11    作者:caijiyuan 移动:http://q1fv9.yusign.com/mobile/quote/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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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进入淤地坝防汛“七下八上”关键期我县极端气候和局部降水频多,导致部分淤地坝淹没区积水骤增,短时间内无法排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在淤地坝淹没区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禁一切人员进入淤地坝淹没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擅自进入淤地坝淹没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游玩、垂钓、野炊、游泳、放牧、打捞物品、农业生产等活动。

加强未成年人监管:学校和家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告诫并防止未成年人进入淤地坝淹没区,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乡镇、村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淤地坝淹没区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在显著位置设立清晰醒目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对发现的违规进入人员及时劝阻、制止。

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淤地坝淹没区活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对阻挠管理工作、破坏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相互转告提醒,远离危险区域。让我们共同携手,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宁武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

202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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