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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元!北京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5-08-23IP属地 湖北4

1.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25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其中: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88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15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86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9元发放。


2.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持续上调

本市今年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人均月增40元。本次调整面向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其中:不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此次调整涉及90.11万人,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98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13元


3.本市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5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55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10元,四级伤残19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工伤保险待遇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待相关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