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区委政法委在全区政法机关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进一步优化“直通车”工作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政法机关在履职中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更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更优、亲清政商关系更好、政法服务保障更实。
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政法干警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将普通经济纠纷作为违法犯罪处理。
· 二是接受利益输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三是干扰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 四是有警不出、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查、有诉不理、有访不接、有接不回。
· 五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与涉案企业有关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
· 六是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违规接受涉案企业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七是侵占或挪用涉案企业财物,违规使用企业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向企业摊派或者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
· 八是违规泄露办案中了解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等信息。
· 九是其他影响司法公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违反廉洁办案纪律的行为。
企业可以在工作日通过以下电话、邮箱、来信等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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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曹惠